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3)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3)

2006年12月11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41 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双方自愿;②平等协商;③不得损害一方利益。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②劳动者被除名、开除;③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42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3 工资总量宏观控制:是国家对全国工资总量从宏观上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确保工资总额与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一个科学、合理、协调的比例关系。在我国,工资总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4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我国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①按劳分配原则;②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③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45 更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更低标准支付的工资。更低工资的要件:①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②更低工资标准由政府直接确定;③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更低工资标准:是单位劳动时间的更低工资数额。它使更低工资有了计量基础,也使更低工资标准化。

  建立更低工资制度的意义:①更低工资制度是建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②更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的手段,能够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保障社会的发展和稳定;③使我国工资制度与国际劳工组织工资制度接轨。

  46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的职工的一种奖励。

  47 确定更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更低生活费用;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③劳动生产率;④就业状况;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8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作,从而计发工资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报酬,而是有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计时工资:是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时工资可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49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绩效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50 特殊情况下工资的种类及其支付的规定:①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②加班工资;③婚、丧假工资;④年休假;⑤探亲假;⑥停工期间的待遇;⑦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以上情况企业应当分别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工资。

  51 工资保障措施:是国家为了限制用人单位乱扣、滥罚工资而制定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①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②扣除工资数额的限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③特殊情况下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和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和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应扣除的部分。

  52 建立工资保障制度的意义:①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权不受侵害;②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法制观念;③有利于减少因工资支付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53 基础工资:是指以大体维持职工本人的更低生活计算的工资额。职务工资: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额。工资保障:是指《劳动法》调整的工资支付办法、禁止任意扣发工资和工资监督等制度。

  54 我国企业主要的工资制度:工资等级制度(是指根据劳动的复杂性、繁重性和责任大小划分等级,按等级发放工资的制度)、结构工资制度(是把劳动者的工资与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以利于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使人才的合理流动)、效益工资制度(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的作用:①可以保证按劳分配原则和效益公平原则的贯彻实施;②可以促进劳动者学习技术和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③可以合理使用劳动力。

  55 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工作日可分为四种:①标准工作日;②缩短工作日;③延长工作日;④不定时工作日。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实行非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我国现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日:是指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6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目前我国休息及休假可分为六类:①一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②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③公休假日;④法定节日;⑤探亲假;⑥年休假。

  57 公休假日:是指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年休假:是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我国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58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质工作的时间。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①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法律保障;②促进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59 我国《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①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②特殊情况下,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劳动法》规定,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包括: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③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待遇。《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④违反工时法的法律责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60 加班:是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

自考365 论坛网友:夜上山庄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