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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资产评估”讲义(6)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四)经济性贬值及其估算

  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造成资产的贬值。

  (五)成新率及其估算

  成新率反映评估对象的现行价值与其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

  该成新率指的是重置成本法运用的第二个公式(即: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中的成新率。

  1、观察法。

  这一成新率是在综合考虑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基础上确定的,而不只是考虑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的影响。

  2、使用年限法。

  3、修复费用法。(修复费用大小即贬值额)

  直接按照会计学中的折旧年限估算成新率,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这是因为:

  第一,折旧是由损耗决定的,但折旧并不就是损耗,折旧是高度政策化了的损耗。

  第二,折旧年限的确定。

  第三,折旧年限的确定基础与评估中成新率的确定基础——损耗本身,具有差异性。

  第四,资产评估过程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根据实地勘察鉴定的结果,确定的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完全相同,这时当然可以采用折旧年限。

  三、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程序及其优缺点

  (一)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程序

  1、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

  2、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

  3、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

  4、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二)成本法的优缺点

  优点:

  1、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

  2、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

  3、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

  4、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

  缺点:

  1、工作量大;

  2、它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

  3、经济性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第三节 收益法

  一、收益法及其适用的前提条件

  (一)收益法的含义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二)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二、收益法应用的形式

  (一)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二)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的情况

  1、未来收益年金化的情况(2001年考过选择)

  所有的资产评估,其未来预期收益尽管不完全相等,但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各期收益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步骤如下:(约当年金法)

  第一步,预测该项资产未来若干年(一般为5年左右)的收益额,并折现求和。

  第二步,通过折现值之和求取年等职收益额。

  第三步,将求得的年等值收益额进行资本化计算,确定该项资产评估值。

  2、未来收益不等额的情形

  资产评估值(预期收益现值)=∑前若干年各年收益额×各年折现系数+以后各年的年金化收益/资本化率×前若干年更后一年的折现系数(即复利现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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