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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四章重点总结

2007年01月06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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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⒈税法的概念与分类

  1)税法的概念: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⑵税法的分类:

  ①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②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③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类税法,所得类税法,财产类税法,行为类税法和资源类税法。

  ⒉环境法的概念与意义

  (1)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2)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因为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越来越成为摆在整个人类面前的极为迫切的重大问题。

  (3)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解决环境和资源问题的高度重视,及“促进人和自然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良好愿望。

  (4)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存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5)联系实际举例加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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