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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十二章重点总结

2007年01月06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第十二章

  ⒈自身素质与自我修养的关系

  自身宿素质是指先天的遗传条件和后天的经验决定和产生的身心倾向的总称。

  自我修养是个人自己努力,修身修养,达到人性的理想境界。

  自身素质可以通过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和完善。

  现代化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是:

  第一,认真学习,把握自我。

  第二,勤于实践,塑造自我。

  第三,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

  ①常思己过,有则改之。

  ②自觉锻炼,陶冶情操。

  ③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⒉“四有”内容的辨证关系,如何加强自我修养,争做“四有”新人

  努力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人生修养的根本目标。

  (1)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中,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

  (2)纪律和理想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了远大的理想,才会有自觉的纪律,而理想的实现又要纪律来保证。离开了自觉的纪律,美好的理想也就等于空想。特别是改革开放过程中,纪律尤为重要。

  (3)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必然要求遵循共产主义道德。

  (4)有文化是提高共产主义信念和道德水准的重要条件。

  总而言之,理想、道德、纪律和文化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我们不能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只有把“四有”作为自己的人生修养目标,才能符合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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