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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普通逻辑”串讲笔记第六章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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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演绎推理

  1、推理:根据已知的判断得到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分前提和结论两部分。前提是推理所依据的判断,结论是推理所得到的判断。表达前提与结论关系的语句有:“因为……所以……”,“由于……因此……”,“根据……可知……”,“既然……就……”等。

  2、推理的种类:

  (1)根据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的思维进程不同,可分为:1、演绎推理(从一般到个别),2、归纳推理(从个别到一般),3、类比推理(从个别(或一般)到个别(或一般))。

  (2)根据推理中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有蕴涵关系,可分为:必然性推理(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和或然性推理(如果前提真,结论仅仅可能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一般是或然性推理。

  3、推理的有效性:推理的有效或无效,不是就推理的内容和意义而言的,而是就推理的形式结构而言的,因此,推理的有效性,也称为形式有效性。如一个推理形式有效,当且仅当具有推理形式的任一推理都不出现真前提和假结论。为确保运用推理获得真实结论,必须满足两条:1、推理有效,2、前提真实。

  4、直接推理:是以一个判断为前提推出结论的推理,直接推理的前提和结论都是性质判断。

  5、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就是依据逻辑方阵,在同一素材的各种性质判断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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