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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卫生事业管理之卫生法(一)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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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

  1.(填空)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2.(多选)卫生法具有以下特征:(1)卫生法学的阶级性。(2)卫生法学的社会性。(3)卫生法学的科学性。(4)卫生法学的综合性。(5)卫生法学的实用性。

  3.卫生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是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的。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1.(名词解释)卫生法,是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解答或论述)卫生法的特征:(1)卫生法是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2)卫生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调整对象的综合性以及法律渊源的多元性。(3)卫生法调整手段的多样性。(4)卫生法的科学性、技术规范性。(5)卫生法的社会共同性。

  3.(论述)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卫生保护原则。(2)预防为主原则。(3)公平原则。(4)保护社会健康原则。(5)患者自主原则。

  4.(名词)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具有卫生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多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人的生命健康利益、行为、物和智力成果等。

  第三章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1.(名词解释)卫生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利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又称卫生立法活动。

  2.(论述)卫生法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2)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的原则。(3)从国家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4)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5)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名词解释)卫生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4.(单选)卫生法适用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5卫生法的适用特点:(1)权威性。(2)专业性和科学性。(3)合法性。(4)程序性。(5)国家强制性。(6)。要式性。

  6.卫生法的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一)正式解释又叫有权解释、法定解释、官方解释。通常分为(1)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3)行政解释。(二)非正式解释又叫非法定解释、无权解释。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

  1.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1)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2)执法是一种职务性行为。(3)执法对象是特定的。(4)执法行为的依据是法定的。(5)执法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6)执法行为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2.(单选或多选)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只能是(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单选)违反法定程序,即使内容合法、合理,同样构成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无效。

  4.(名词解释)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解答或论述)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6.(名词解释)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规定,对违反卫生行政法的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法律制裁。

  7(解答或论述)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

  (1)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则。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原则。

  (3)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

  (4)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8.(多选)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调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9.(单选)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对一些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案件实行现场处罚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依法应当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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