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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社会保障概论”详细笔记(12)

2007年02月13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三) 工伤保险

  1、定义

  2、工伤保险的三大标准:工伤预防、工伤救治补偿、工伤康复。

  二:原则

  (一) 补偿不究过失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

  (二) 个人不缴费原则:全部由雇主缴纳

  (三)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统筹基金

  (四) 集中管理原则:NPO管理

  (五) 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六) 补偿、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七) 区别因公受伤与非因公原则

  (八) 一次性补偿与长期相结合的原则:待遇高

  (九) 确定受伤害者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

  三:性质(补偿+保障)

  (一) 强制性(工伤的不可逆转性)

  (二) 社会性(普遍性):历史更悠久,实施范围更广。

  (三) 互济性(统筹)

  (四) 福利性

  (五) 补偿性(赔偿性)

  §12.2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建立

  工业革命→大机器生产→职业伤害增加

  工伤保险是雇主责任保险,遵循职业危害原则与规责原则。

  德国:1884《工伤保险法》;1885:工伤保险同业工会为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

  二 、形成与发展:

  (一)雇主保险责任制

  1:含义

  2:类型(发展):自保       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征收保障基金

  3:弊病

  (二)工伤社会保险

  1:一战前:欧洲:统筹共担(职业病纳入)

  2:二战后:完善与发展:受保人不缴费

  3:目前:三种类型

  (1) 使用集中公共基金的社会保险类型

  (2) 雇主责任保险类型

  (3) 混合型(并存)

  §12-3我国工伤保险制度

  一、历史沿革

  (一)建立 1951-1957

  1、1951.2.25《劳动保障条例》,工伤保险(1953年修订)

  2、1957.2.2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

  (二)调整(1957-1966)

  1、待遇调整:对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做出不安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2、范围的扩大:学徒工,新增职业病种

  (三)破坏(1966-1976)企业自保

  (四)恢复与重建(1978-1984)

  二、改革

  (一)背景:1984国企改革

  (二)原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实施范围较窄,全民企业执行,集体企业参照

  2、企业保险难以分散劳动风险

  3、待遇标准偏低

  4、工伤认定、评残标准、医疗终结标准和劳动鉴定制度不健全

  5、工伤保险缺乏强制性

  6、缺乏工伤预防机制

  (三)改革的必要性:

  (四)改革:

  1、1988劳动研究改革方案,形成了工伤保险改革框架

  2、1989-1995试点推进

  3、1996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4、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04.1.1施行

  ⑴总则  ⑵基金  ⑶工伤鉴定  ⑷劳动者能力鉴定

  ⑸待遇  ⑹监督与管理  ⑺法律责任  ⑻附则

  §12.4 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

  一、工伤预防:

  (一) 针对“职业康复性”问题:危险辨识→安全措施

  (二) 针对“安全生产”的问题:职业安全卫生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三) 针对“职业病”问题

  1、 ILO:1925(3)→1934(10)→1964(15)→1980(29)

  2、 一些国家

  3、 中国职业病名单

  (四) 针对“工伤保险”问题:(劳动立法+工人补偿立法)

  1、 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2、 工伤预防工作的机构(两类)

  (1) 工伤保险部门的安全检查机构与劳动部门安全检查机构并存。

  (2) 法律授权由工伤保险部门单独实施职业安全和卫生制度。

  (3) 由政府专门来实施。

  (五)我国的工伤预防

  1、改革前的工伤预防(1951——20世纪初90年代初)

  (1)工伤保险属单纯的“事后补偿”型,完全没有涉及工伤预防

  (2)工伤预防工作由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

  劳动保护三大工程:《工厂安全生产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改革试点期的工伤预防:(1989)以工伤保险促进工作预防。

  (1) 运用工伤保险基金反调手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2) 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设专项用于事故预防、事故预防费、科宣费、奖金

  3、 改革后的工伤预防:工伤保险与工作预防相结合(1996、2004)

  (1)各地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工作。

  (2)工伤保险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是必然趋势。

  二、职业康复

  (一)概念:

  1、工伤康复:

  2、主要内容: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

  (二)发展历史:

  1、早期的发展阶段:家庭互助

  2、公共服务阶段:政府+社保+医疗机构

  3、私立机构介入并发展阶段

  4、协会阶段:职业康复

  (三) ILO的工伤康复

  (四)国外工伤康复情况

  1、以社区为基础课康复:(专职人员→家人社区)

  2、医疗康复:进行性护理

  3、职业康复:

  4、社会康复:

  (五)我国的工伤职业康复

  1、改革前:已在工伤保险工作中包含了补偿救治和康复制度。

  2、改革试点:医疗救治+康复

  3、未来应加强的工作

  第十三章:生育保险制度

  引言:生育保险的特殊意义

  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障目的是什么?

  国民全民生育保险→保护母亲;职工生育保险→促进妇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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