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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社会保障概论”详细笔记(16)

2007年02月13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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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更低生活保障模式:

  (1) 实施原则“更后安全网”

  ① 保障更低生活需求的原则:保底。(应付现实贫困,休养生息,防止依赖)

  ② 普遍性原则:(只看收入水平,不论身份职业)

  ③ 法制化原则:依法实施,依法管理。

  ④ 维护个人尊严原则,由视为恩赐转为公民的权利。

  (2) 更低生活标准

  ① 计算方法:

  A、生活需求法B、国际贫困标准法 C、生活形态法 D、恩格尔系数法

  ② 调整方法:

  A、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工资)B、与物价挂钩的原则(物价)

  (3)资金来源:(两种模式)

  ① 完全由市、区财政负担。(占53%)(武汉、重庆)

  ② 由市、区财政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担:(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占47%)(上海、北京)

  (4)管理体制:

  1、 管理机构职能分工:

  A、国家与省级民政部门制定政策。

  B、市级民政部门根据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白标准语范围。

  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具体操作 .

  2、 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事民政部门复核备案。

  四: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新制度的实际覆盖范围仍然有限,仅为10%-20%(更大的问题)

  (二) 传统救济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充分就业)形成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是专门针对“无劳动能力”的边缘群体的。

  (三) 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极为不合理。

  传统的城市救济制度的财政负担全放在基层,也就是在城市(包括直辖市、直辖市及地级市)中的区和不设区的市(县级市)。

  更低的生活保障制度:市区两级分担制。

  (四) 更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仍有困难。

  1、 收入方面: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30%以下。(50%-60%)

  2、 食品:节省第一,吃肉是可望不可及的,素菜总是买更便宜的。

  3、 衣着:靠亲友赠送,甚至社区募捐的旧衣物。

  4、 医疗:小病不看,大病寻死。

  5、 教育:负担不起逃学费的占60%-90%。

  6、 社交:(经济上社会歧视):30%-40%不爱与邻里交往;40%-60%过年节不走访亲友。

  五:农村教育(P243)

  第十七章     住房社会保障

  §17.1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形成过程中的主要事件:

  1、英国是工业化更早的国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产生更早的国家之一。

  2、由于政府实施积极的住房保障政策,新加坡成为东南亚地区解决住房问题的典范。

  3、美国政府制定住房保障计划,成立联邦住房金融机构和联邦住房发展机构,采取发展低租金公房,建立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等措施进行干预。

  4、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兴起了由政府采取税收支付、贷款优惠以推动住房私有化的浪潮。

  §17.2   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

  一、以商品化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二、商品化兼福利政策的住房保障形式

  三、福利政策兼商品化的住房保障形式

  四、福利政策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

  §17.3  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我国改革前住房政策的特点:

  1、福利性;

  2、供给性;

  3、非商品性;

  4、产权模糊性。

  二、我国城镇住房及原有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宅投资和存量不足与住房需求高速增长的矛盾;

  2、城镇住房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

  3、原有住房管理体制与住房经营社会化的矛盾;

  §17.4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一、现行福利分房制度的弊端:

  1、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2、住房严重短缺;

  3、限制了职工的选择范围;

  4、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很低;

  5、城镇与农村居民享受的福利程度不同;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租金制度的改革;

  2、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4、大力发展和完善住房金融体制

  5、实行住房保障商品化和社会化。

  §17.5   我国住房保障与社会保障债务的补偿

  一、将现有公房货币化

  二、建立住房保障的住房管理公司

  三、住房公积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互补使用

  第十八章     更低生活保障制度

  §18.1  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一、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含义: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更低生活水平时,有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更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

  二、更低生活保障目标是克服现实中的贫困问题;

  三、建立更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守的原则:

  1、保障更低生活需求的原则;

  2、普遍性原则;

  3、法制化原则;

  4、维护个人尊严;

  §18.2  更低生活标准

  一、确定方法:主要有生活需求法、国际贫穷标准法、生活形态法、恩格尔系数四种。

  二、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和及其原则

  1、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

  2、与物价挂钩的原则;

  §18.3  更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于制度运行

  一、更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与救助形式:市场经济国家通常以个人所得税来调节贫富差距;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学派持不同意见,弗里德曼提出“负所得税方案”。

  二、申领程序与组织管理原则;

  §18.4  我国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新贫困问题和我国城镇更低生活保障:出现“新贫困群体”是由于

  1、经济体制转型形成了城市居民中新的贫困人口;

  2、物价上涨使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生活发生困难;

  3、社会保险改革滞后。

  二、意义:

  1、建立城镇更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是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要求;

  4、是保证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三、我国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1、城镇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2、更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与调整;

  3、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4、管理机制;

  5、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我国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待遇标准偏低,有待于进一步调整;

  2、民政部门机构设置不当;

  3、更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不健全,有待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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