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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保险法”听课笔记(10)

2007年09月14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第七章 运输工具保险合同

  (一)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一、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保险协议。

  投保人:车辆所有者与车辆有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

  险别范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二、保险费的计算:

  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

  车辆损失险=基本保险费+(保险金*保险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

  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种类、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分别相应采取固定的保险费。

  3.保险费的优惠折扣和无赔款优待折扣

  投保的车辆越多,保险费的优惠折扣越大。

  保险业对保险车辆在承保的一年内无赔款的,续保是给予无赔款优待折扣计收保险费,一般折扣为10%

  三、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1.车辆损失险的的保险责任:

  a.碰撞责任

  b.非碰撞责任:对保险车辆因承保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c.施救、保护费用

  2.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

  a.不保危险有: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

  受本车所载货物的撞击;

  两轮及轻骑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b.不保损失有: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的故障;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保险车辆因遭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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