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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 |
时间 |
事项 |
内容 |
| 补证 |
11月 |
15日16日 |
提供成绩证明。 毕业生可以不打印,直接办理毕业 |
| 申请办理手续 |
22日审理专科 |
1、交费领取材料(凭证、初审简表) 地点:东一楼 2、凭填写好的初审简表到电脑组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地点:北二楼北面 3、考生凭①合格证(含上机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②准考证③身份证④外省通过的课程需有原件及安徽省考办转考证明⑤免考证书原件⑥填好的初审简表⑦核对、签字后的《毕业申请校对单》,交到所在专业老师处审理,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地点:英语;会计、金融在北二楼;其他专业在北三楼4、十个师范类本科毕业审理22日-23日二天 审理时: 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科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铅笔在复印件上写清考号、姓名)。 ②师范类本科,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 ③《毕业生登记表》1、4页带回填写,自行保管不用上交 |
| 23日审理本科 |
| 发证时间 |
2008年1月25-26日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①毕业证书 ②电子注册证明 ③《毕业生登记表》2、3页。《登记表》2、3页领回和原先未交的《登记表》1、4页合并后交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
| 注意事项 |
1、外省转考来的成绩须11月22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2、凡在合肥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场办、领证,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办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
合肥招生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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