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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类课程命题补充说明

2006年06月14日    来源: 福建自考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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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现行的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相对滞后不可避免。

    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在命题时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在命题时对我国经济领域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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