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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月自学考试考生用新准考证

2006-04-17 09:31:00   文章来源: 南国都市报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4月22日至23日是2006年全国高等教育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省考试局13日提醒考生,这次考试我省将启用新的准考证,考生以前所持的旧的准考证停止使用。考生可于考试前五天到报名点领取新的准考证(含有应试通知单),考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重编。我省开考的课程大部分使用全国统考课程,从2006年开始,有29门课程使用全国统考课程的新编大纲、教材。中国对外贸易、房地产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概论四门课程,在2006年10月考试中使用新编的大纲、教材组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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