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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北京自考6月8日至12日自考毕业网报

2014-06-03 16:38:42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报6月8日开始。这是日前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6月8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申报,登录密码为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密码。考生首先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点击“网上业务办理”→“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按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从高中开始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能超过500个汉字,考生可用Word软件先撰写编辑,再进行粘贴。考生还要缴纳毕业审定费用。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要按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毕业申报材料。

  本次自考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更新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将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与以往不同的是,从本期起,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能查询到结果的,考生打印结果报告;若查询不到结果,考生要在学信网作学历认证。查询及认证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若已有查验结果或认证报告,在区县初审时直接提交复印件即可。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作认证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提前办理,以免延误毕业。各区(县)初审期间,考生要提交查询结果报告或认证报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申报毕业的专业、申报区县等。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区(县)初审期间提供认证报告,可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提交时间不能晚于6月26日。若考生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均不具备自考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无法通过毕业审定。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不能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自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不再使用。若考生尚未更正身份证信息,毕业初审时可凭二代身份证到区县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

  部分考生可能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请他人代办。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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