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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南京审计大学自考社会考生报考本科审计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2023-05-24 16:02:52   文章来源: 南京审计大学继教院自考部教务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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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

二、相关要求及报考办法

1、选题要求

(1)考生必须结合本专业选择审计理论和实务等方面的论题,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题,但不得超出审计学专业的范围。(见附件1: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2)论文选题初选可粗略,如“企业财务审计理论研究”、“财政审计实务探讨”等,以后写作指导老师会修改再细化,选题后不再作大的变动(指导老师要求变动的除外)。选好题后请填写附件2: 审计学专业自考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回执。

2、考生必须在2023年6月8日前将审计学专业自考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回执等材料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310029@nau.edu.cn邮箱。

3、待学校审核考生成绩后确定符合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为保证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考生选题,学校将在两周时间内确定好指导老师,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将视为放弃处理。

5、考生必须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严格按自考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进行写作,字数在4000~6000之间。写作程序如下:

(1)考生将初稿交指导老师指导。

(2)考生将二稿交指导老师指导。

(3)考生完成三稿并定稿后必须到“知网”网站进行查重检测并出具详细版查重报名(须包含作者姓名和论文题目),重复率不得高于20%。

(4)查重结束后将封面(电子档);论文(电子档);查重报告(三份电子档);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电子档);论文成绩评定表(电子档)最迟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上交所需所有论文材料,如按期未发送者,取消论文成绩。

三、考生注意事项

1、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作为毕业论文使用。如在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中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论文答辩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2、考生参加论文写作和答辩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3、不按时寄交有关报名材料、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的、中途放弃论文写作或答辩的,后果自负。

附件:

附件1: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附件2: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回执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202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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