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从新疆自治区自考办获悉,为了做好2011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需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凭准考证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到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青年路379号)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毕业生回表时间定于2011年6月1日— 2日。考生应将所有单科合格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说明一并交到市自考办。另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论文答辩成绩单。在内地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专科、本科毕业证还需在新疆自考在线网查询学历认证的相关说明并提供认证材料。
另外,特别提醒,需要办理护理学专业的专科或本科的考生,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实习手册以及实验成绩单。另办理教育类专业的专科或本科的考生,需提交实习报告。
毕业生审核费20元。
乌鲁木齐教育考试中心还提醒,还没有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收条或单位证明于2011年5月30日— 31日到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领取。
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下次再办理。
请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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