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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自考法律专业(基础科段)考试计划

2013-03-06 15:10:41   文章来源: 新疆自考在线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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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代码:C030112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  7   
5  05679  宪法学  4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7  00245  刑法学  7   
8  00242  民法学  7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3  00247  国际法  6   

总学分 

66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3门。

  从2007年起,“大学语文(专)(00010)”调整为“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关课程:①“公证与律师制度”或“逻辑学”可顶替“中国法制史(00223)(5学分)”;②“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可顶替“法理学(05677)(7学分)”;③“婚姻法”可顶替“行政法学(00261)(5学分)”;④“宪法学(一)”或“宪法学(二)”可顶替“宪法学(05679)(4学分)”;⑤“经济法(法律类)”可顶替“经济法概论(00244)(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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