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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自考实验区法律(专科)专业计划

2006-12-22 11:53: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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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112 法律专业(专科)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序号  课程代号  调整前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号  调整后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政治课  1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课模块  2  27770  法理学  6  27770  法理学  6    
3  27771  宪法学  5  27771  宪法学  5 
4  27772  刑法原理与实务  8  27772  刑法原理与实务  8 
5  2777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8  2777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8 
6  27774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27774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7  27775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27775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8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9  27778  婚姻家庭法  4  27778  婚姻家庭法  4 
选考课模块  10-12  27776  经济法概论  6  27776  经济法概论  6  任选3门课程,不少于13学分 
27703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27780  司法文书  5  27780  司法文书  5 
27872  会计基础  6  27872  会计基础  6 
27879  农业政策与法规  4  27879  农业政策与法规  4 
   27888  乡镇社会管理  6          
实践  13     司法实习  6     司法实习  6    

  说明:1、本专业从2005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新生报名。专业理论课程安排至2007年4月结束,实践考核安排到2007年底前结束,从2008年开始不再接受本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2、2007年底前不能按计划毕业的考生,根据自学考试转考免考的相关规定,可转入其他专业的学习。

  3、考生报考本专业,选考课只能在本专业规定的模块中选考;已通过的“27888乡镇社会管理”课程可替代新计划选考课模块中任一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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