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中医、临床医学三专业在2005年12月及2006年1月初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在1月11日—12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请互相转告。
本文转载链接:浙江护理、中医、临床医学三专业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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