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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财政学考点: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

2013年10月24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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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注意:预算法要求,应对突发事件的预备费,应按照本级预算支出的1%-3%设置)

  2、部门设置:各级政府是领导机关,总预算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编制本部门预算。

  3、预算编制程序:预算草案的编制一般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汇总的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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