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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财政学考点:国债的发行方式

2013年10月24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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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募法(公募拍卖法)。包括:价格拍卖、收益拍卖、竞争性出价、非竞争性出价。

  优点:避免因市场利率不稳,预订发行任务不能完成的情况。

  缺点:政府处于被动地位,投标价格或利率有可能过高或过低,因此常常附加限制性条件(更高标价或更低标价)。

  2、承受法: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转向社会销售,未售出的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优点:有利于国家利用各方面资金。

  缺点:只能适用特殊品种的国债推销。

  3、出卖法: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

  要求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发行量不能过大,否则冲击金融市场。

  4、支付发行法: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带有强制色彩。

  5、强制摊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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