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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经济法考点:商标法

2014年04月03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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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发明(设计)人: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成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该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商标法:是调整在确认、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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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有了网校的陪伴,我的生活越来越充实。每天学习视频课程,空余时间做题,随时有问题随时提问,很满意我自己现在的状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已经是第四次报考了,这次特意报了自考365网校的辅导课程,老师讲得非常好,希望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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