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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是指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政府开发与环境决策行为、企事业单位开发利用环境行为等,公众有提出主张或意见、建议的权利。

  当行政机关审批的某项环境与资源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公众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有被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环境与资源行政许可决定公众有权查阅。

  公众对开发利用环境决策意见或建议还应当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等的尊重并被慎重考虑。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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