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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存单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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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单

  1.存单的概念与法律性质[识记]

  存单是银行对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其在该银行的存款金额的书面凭证。

  存单与存折是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出具的两种信用凭证。存单通常用于一次存取、金额较大、存期较长的定期存款业务。存折则通常用于记录一段时期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存取款业务。

  2.存单的种类[识记]

  (1)记名存单与不记名存单

  根据存单是否记载权利人,存单分为记名存单和不记名存单。记名存单可以挂失。不记名存单不能挂失。持票人是存单的权利人,银行须向持票人支付存款。

  (2)可转让存单与不可转让存单

  根据存单是否可以转让,可以分为可转让存单与不可转让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属于可转让存单。

  记名存单的转让通常采取记名人背书的方式,但有关存单的监管法规对转让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记名存单的转让以交付方式完成。

  [例题·单选题]下列存单不能挂失的是( )。

  A.记名存单

  B.不记名存单

  C.可转让存单

  D.不可转让存单(转于自考365)

  答案:B

  3.存单的用途[识记]

  存单的用途有两个方面:一是持有到期而取得本息,二是用于融资。后一个用途是因为存单一般为定期存单,且时间较长。如果存单人急需要用钱,可以用存单质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此外,可转让存单也可以用于清偿债务。转让存单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债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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