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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接管、重组与撤销权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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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管、重组与撤销权(识记)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如果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监管机关有权予以撤销。

  [试题]根据2OO3年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可以对商业银行实施接管的机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C.国务院     D.财政部

  [正确答案]B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监管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继续履行职责。必要时,经银监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或者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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