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法 > 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父母子女关

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父母子女关系

2013年10月10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为亲子关系,亲指父母双亲,子指子女,它是指因生育、收养、事实抚养而形成的更近的直系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

  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更近的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除父母子女关系外,还有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所有的直系血亲关系中亲等更少的更核心的部分,是血亲关系的起源。

  (2)父母子女关系包括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直接产生的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本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法律赋予他们之间的关系为父母子女关系,如:养父母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论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还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同的。

  (3)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是婚姻法调整的重要的社会关系,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如:父母应抚育子女,子女应赡养父母等。

  更多更全复习资料请见自考365网校婚姻家庭法课程辅导

新人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