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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1月自考新生照相时间通知

2010-12-13 10:38:40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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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本次注册、报考1月自考的新生12月15、16日别忘到注册时所在区县自考办参加新生照相。

  据悉,照相当天,新生要亲自前往区县自考办现场照相,不能由他人带以往照片前去扫描。考生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相关规定,新生照相时必须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审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而使用军官证等有效证件的考生,不经此步骤就可进行照相。照相背景统一要求为浅蓝色,建议考生穿深色带领上衣,且不要梳“另类”的发型。在10月自考新生照相时,有一位考生穿着过于时尚,拍摄了三次都未能拍出合适的效果。区县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此次所拍摄的照片不但将用于办理准考证,还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因而考生要认真对待,穿着得体。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若不参加照相,将被取消本次注册、报考信息,退还考生报考费至缴费账户。因而如果放弃照相,也要保留好报考缴费所用的银行卡。该负责人建议考生珍惜报名机会,既然报了名就要按时照相及参加考试。根据以往情况,很多未按时照相的考生都是因为工作关系耽误了照相,因此在职考生要提前安排好照相当天的日程。

  另悉,老考生若出于特殊原因变更姓名等基本信息的,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申办毕业手续的考生,则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姓名和照片。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时间到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补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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