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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生更正基本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2007-09-19 09:27: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1、更改身份证号,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新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与原来不一致的,考生应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2、更改姓名,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分三种情况另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1)考生已经正式更改本人姓名的,要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本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

  (2)考生填错报名登记表的,或者网上报名后签字确认失误的,必须在参加当次考试前填报本表;超过期限的当次考试成绩无效。

  (3)当地自考办或农行网点录入姓名错误的,由录入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交当地自考办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区招生考试院。

  3、更改相片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相片由当地自考办负责重照并上传)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必须由当地自考办核验原件,在复印件写上“原件已核”并由核验人签名。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自考365编辑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自治区自考委近日决定,停考自学考试中药学(基础科段,代码C100022)、数学教育(专科,代码A070023)、农业推广(专科,代码A090036)和环境工程与管理(专科,代码A080039)等四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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