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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7年4月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2007-04-09 11:31: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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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和命题要求,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23门课程(详见附件)的考试,考生不准携带任何型号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考场。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07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名称

  共:23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020  高等数学(一)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0450  教育评估与督导 
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2339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2662  植物生理学 
3139  数据库技术 
6141  电力销售与管理 
8236  数学分析续论 
8237  复变函数论 
8238  初等数论 
8275  工程数学(B) 
8331  场论与线性代数 
8334  数学物理方法 
8462  数学分析(一)(B) 
8464  数学分析(三)(B) 
8466  高等代数(二)(B) 
8471  解析几何(B) 
8489  近世代数(B) 
849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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