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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自考电子商务(汉文)(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2015-01-19 13:43:01   文章来源: 新疆自考在线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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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代码:B02021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4 00015 英语(二) 14
5 00995 商法(二) 5
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7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8*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00912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
9*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0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3
10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0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2
11*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
12*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0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
13*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0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
  06999 毕业设计与答辩  
总学分 77

  说明: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3门(含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4、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网络营销与策划、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或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与金融或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六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参加电子商务概论、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网络营销与策划、互联网数据库(取得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不参加该课程网上作业)、电子商务与金融或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课程网上作业并取得相应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的,可申请获得《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5、部分课程替代办法:①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②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③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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