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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1年自考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2011-01-11 16:18:42   文章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主考学校:郑州大学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167 劳动法  4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0227 公司法  4   
7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8 00230 合同法  5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49 国际私法  4   
11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169 房地产法  3 考外语者,任选考3门,计9学分以上;不考外语者,须考完全部6门  
14 00233 税法  3 
15 05678 金融法  4 
16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7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18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B、C类考生须加考 
20 05677 法理学  7 C类考生须
加考  
21 05679 宪法学  4 
22 00242 民法学  7 
23 00245 刑法学  7 
24 0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三门课程,即考完全部选考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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