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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08自考地理教育(本科段)考试计划

2008-06-24 16:01: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专业名称:2070702地理教育(本科段)

  主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

地理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6版)

地理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8版)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2094 人文地理学概论★ 5 4 02094 人文地理学概论★ 5
5 02102 遥感概论★ 4 5 02102 遥感概论★ 4
6 02104 现代自然地理学★ 8 6 02104 现代自然地理学★ 8
7 02099 经济地理学导论★ 4 7 02099 经济地理学导论★ 4
8 28181 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实践)★ 4 8 28181 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实践)★ 4
9 02105 地理教育学★ 4 9 02105 地理教育学★ 4
10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10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11 02100 地理科学导论 5 11 02100 地理科学导论 5
12 02101 区域分析与规划 5 12 02101 区域分析与规划 5
13 02103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7 13 02103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7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801 旅游地理 5 29801 旅游地理 5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2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学分

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05版)

地理教育专业课程设置(08版)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 28004 英语 6 3 00015 英语(二) 14
2 28172 人文地理学理论与方法 6 4 02094 人文地理学概论★ 5
3 28173 地图与遥感 4 5 02102 遥感概论★ 4
4 28174 自然地理学 6 6 02104 现代自然地理学★ 8
5 28175 经济地理学 4 7 02099 经济地理学导论★ 4
6 28181 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 5 8 28181 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实践)★ 4
7 28182 中学地理教学研究 6 9 02105 地理教育学★ 4
        10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11 02100 地理科学导论 5
        12 02101 区域分析与规划 5
        13 02103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7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8 28002 基础教育概论 2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801 旅游地理 5
9 28001 邓小平理论概论 2        
10 28176 中国地理 6        
11 28177 世界地理 6        
12 28178 城市地理 4        
13 28179 乡土地理 4        
14 28180 旅游地理 4        
15 28003 教师职业道德 2        
16 28005 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 3        
17 28171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4        
  00469 教育学原理 加考课程 6        
02111 教育心理学 6        
        14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4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新计划中加“★”课程为必考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必须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未有对应课程的毕业时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不含原加考课程),考生毕业时应通过不少于13门课程(不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学分不少于73学分。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应考者,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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