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艺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方向)(专科)考试计划
主考学校: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艺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方向)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为培养从事人物形象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自学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掌握人物形象设计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人物形象设计行业的实际操作、设计、营销、管理等工作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人物形象设计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独立从事人物形象设计和造型,各类人物形象整体包装等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专科规定的十五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1学分,实践考试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省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专业代码:050436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2 | 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3 | 000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4 | 4729 | 大学语文 | 4 | |
5 | 0504 | 艺术概论 | 4 | |
6 | 4317 | 素描(实践) | 4 | 实践4学分 |
7 | 0674 | 色彩 | 3 | |
8 | 0688 | 设计概论 | 4 | |
9 | 5533 | 化妆与形象设计 | 2 | |
5534 | 化妆与形象设计(实践) | 4 | ||
10 | 5531 | 美容技艺 | 2 | |
5532 | 美容技艺(实践) | 4 | ||
11 | 4357 | 发型设计原理与实务(实践) | 4 | 实践4学分 |
12 | 0681 | 服装款式设计 | 8 | |
13 | 1767 | 形象流行趋势 | 6 | 实践6学分 |
14 | 5337 | 服饰品设计 | 6 | |
15 | 5427 | 设计实习 | 8 | |
总学分 | 71 |
五、部分课程说明
1、色彩
本课程是该专业基础课,介绍色彩的发展及应用,完整的将“十二色彩季型”介绍给学生,“深”浅“、”冷“、”暖“、”净“、”柔“六种固有色特征及个人身材线条对于形象设计的指导。
2、服装款式设计
本课程是该专业的专业课。要求学生了解款式图在服装设计稿件中的重要性,要求学生准确地掌握服装比例与人体及服装款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熟悉快速绘制款试图的基本技法,正确画出服装的平面款式图并能进行基本的款式设计。
3、设计概论
本课程是该专业的基础课。课程内容为:设计的基本概念,设计的艺术特征、科技特征和经济特征,设计的中西发展源流,设计的各类型及基本特点,设计师的各种类型,设计师的知识技能要求和社会职责。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了解设计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其及基本特征,了解设计的历史发展源流和主要风格演变,了解设计分类及其设计的特征,了解设计师的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要求,为以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基础。
4、构成
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是该专业的基础课。课程内容为:
一、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点线面构成及其形式法则:对称和平衡、重复和群化、节奏和韵律、对比、变化、调和、统一、破规、特异、肌理。
二、色彩构成:色彩物理学、色彩与生理、色彩的混合、色彩的三要素与色立体,色彩与心理、色彩对比、色彩调和。
三、空间构成原理:基本空间力象、内空间的构成、外空间的构成、内空间和外空间的关系、艺术空间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在构成理论指导下,通过大量的构成实践,增加对平面、色彩、空间的感性知识、为进入专业学习打下基础。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