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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秘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2006-12-08 13:31: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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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秘书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502)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目的在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秘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交际能力,能够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秘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修养与气质。

  掌握秘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办公室的工作程序,有处理秘书日常事务的能力,具有公文和商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能力,具备组织会议及商务活动的能力,掌握一定的人际沟通与公关技巧,具备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及使用现代办公设备的技能。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特点的专科专业,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计66学分;通过劳动部秘书资格考试(三级),计6学分;毕业鉴定符合要求,可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秘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001
3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02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0003
2
4
大学语文
04729
4
5
英语 (一)
00012
7
6
法学概论
00040
6
7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5
6
8
公文写作与处理
00341
6
9
00182
4
10
秘书学概论
00345
6
11
现代汉语基础
00854
4
12
秘书实务
00510
6
13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00346
5
14
外国秘书工作概况
00514
4
15
秘书职业资格 (三级)
05822
6
职业资格证书
学分合计
  
 
72
 

  五、考试方法

  1、除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外,各门课程均采用笔试方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职业资格证书需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序号
上一执行期
当前执行期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大学语文(专)
4
大学语文
4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北京市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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