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自考专业> 上海自考专业 > 上海自学考试法律(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上海自学考试法律(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2006-07-17 15:12:00   文章来源: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基础科段(专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的各门课程均按本科要求设置。

    基础科段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设置    C030112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0011  大学语文(本)  6 
5  0211  法理学(一)  7 
6  0212  宪法学(一)  4 
7  0223  中国法制史  5 
8  0245  刑法学  7 
9  0242  民法学  7 
10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1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2  0261  行政法学  5 
13  0244  经济法概论  6 
14  0247  国际法  6 
合计      70  14门课程 

    附件一:

    法律专业专科(基础科段)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表

老 计 划 

新 计 划 

序号 名称  学分  名称   学分 备注 
1 哲学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政治经济学  4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本)  6 
5 法学基础理论     法理学(一) 7    
6 宪法学     宪法学(一)  4 
7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5 
8 刑法     刑法学  7 
9 民法     民法学  7 
10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4 
11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学  5 
12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6 
13 国际法     国际法  6 
14 逻辑
公证律师制度(律函) 
4
3 
行政法学
 
5(见专业考试计划说明2) 
15 婚姻法  3    (见专业考试计划说明2) 
合计:  14门  70学分 

    说  明:

    ①序号1,2,4——13为相同(近)对应课程;序号14为非相近对应课程,“公证律师制度”为原“法律(律函)”考试课程;序号3为新计划课程。

    ②表中“学分”左、右列分别注明,左列空缺者统一以右列(《目录与规范》新计划)为准。(注:只有在1999年6月以前已通过“逻辑或公证律师制度”和“婚姻法”两门课程者,方可顶替“行政法学”并以一门课程计。只通过其中一门者,可顶替本科段中的相同(近)课程。)

  • 历年试题
  • 笔记串讲
  • 学习方法
  • 应试技巧

关注添加

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了解考试计划,进行学习规划
备战考试,获取试题及资料

扫码下载APP

海量历年试题、备考资料
免费下载领取

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

每日练题巩固、考前模拟实战
免费体验自考365海量试题

免费题库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