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公司法 > 2014年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的发行程序

2014年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的发行程序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1、公司董事会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核;(受理文件3个月内)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目的:一是作为公司对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其即将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要约邀请;二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发行公司的有关财务信息及所发行的债券的基本情况以便作出认购与否的决定;三是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整个发行过程进行监督,以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包销期不超过90日);

  6、公众认购债券;

  7、发行公司依法备置公司债券存根薄。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2014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库”手机应用免费下载中!海量试题随时自测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