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产权法 > 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号权

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号权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商号权概述

  1、商号权或称企业名称权,是企业对自己使用或注册的营业区别标志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2、商号权的性质。宜将商号权界定为兼有人格与财产内容的复合权。

  其理由是:(1)商号是企业主体人格的标志,具有区别生产经营的功能,同时商号也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2)商号是企业的无形财产,它的使用、许可使用、转让和继承,均能获得财产利益。

  3、商号权的特征:(1)相对的排他效力;(2)无期限的存续效力。

  更多更全复习资料请见自考365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辅导。

  若您在自考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2014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库”手机应用免费下载中!海量试题 随时自测

  第一时间获得试题、报名时间、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自考365网校官方微信

新人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