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山东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考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我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开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山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63个专业,其中44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等10个专业2024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970201汉语言文学(专)等7个专业2025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请考生注意考试安排。
报名后,考生可根据课程教材一览表(附件2)公布的教材版本通过出版社网上书城、新华书店自行购买,也可在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https://www.sdzkbook.com/)查询购买。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8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
(二)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考生报名或代报名。各类型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一)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3个环节方可完成报考手续。
1.网上注册。2024年6月18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需网上提交单位出具的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2.信息审核。2024年6月18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认真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审核无误后确认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元/科,考生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7:00。
(二)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在2024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报名。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考费用。
(三)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登录密码。考生应自己办理报名手续,并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新生注册时使用手机现场采集并上传照片或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或机构代填、代报,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试和毕业等事宜,责任自负。
(二)信息变更。
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三)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
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请考生务必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
(四)申请考试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申请考试便利的,可在报名后一个月内持相关证明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六、考场编排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汇总报名数据,做好考场的设置和编排工作。考试要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考场编排工作须在2024年9月5日前完成。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七、工作要求
各市要加强对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报名宣传;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完善报名系统参数设置;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解答考生咨询,妥善处理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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