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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

2026-02-25 18:12:48   文章来源: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报名时间

青海省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

一、报名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报名报考限制规定:

(一)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及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报考。

(四)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资格有关事宜的函》(公大函〔2023〕365号),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报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至12日

下半年:10月24日至25日

(二)课程安排

详见《2026年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点击查看

(三)教材目录

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目录(2025年11月更新)》(点击查看

(四)考试计划/专业目录

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点击查看)。2026年起,考生只能按照以上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且只能用考试计划中的旧课程顶替新课程。如考试计划中含有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考生可选考合计不少于7学分(门数不限,须未曾用于申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其他课程顶替。使用其他课程顶替英语(专升本)是否影响学位申请请提前咨询主考学校。

三、报名报考

(一)时间安排

1.上半年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含关键信息变更、合档、免考、转出申请):3月1日9:00至3月4日22:00

(2)现场审核(含关键信息变更、合档、免考、转出确认):3月1日9:00至3月5日12:00

(3)网上报考:3月1日9:00至3月5日18:00

(4)转入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3月20日至3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5)准考证打印:4月6日15:00至4月12日14:45

2.下半年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含关键信息变更、合档、免考、转出申请):9月1日9:00至9月4日22:00

(2)现场审核(含关键信息变更、合档、免考、转出确认):9月1日9:00至9月5日12:00

(3)网上报考:9月1日9:00至9月5日18:00

(4)转入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9月20日9:00至9月26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0日至9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5)准考证打印:10月19日15:00至10月25日14:45

(二)报名报考流程

1.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xks.qhjyks.com:9527/login)注册账号。

2.登录平台,填写基本信息。

3.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采集身份证信息、图像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

4.登录平台自行选择要报考的专业和课程(登录-报名报考-报考信息填报)。

(三)注意事项

1.上述平台于2022年投入使用,首次使用该平台的老生和新生均须完成以上第1-4步。非首次使用该平台的老生直接进行第4步。

2.非首次使用该平台的老生,若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有误或变更,请规定时间内在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前往考区现场审核。

3.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时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参照新生报名流程重新报名,经考区现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

4.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已报考课程,最终报考课程以考生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一次报考课程为准。报考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考生报考课程。

5.新生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后,若未报考任何课程,则相关账号、准考证号等在报考时间截止后自动注销,下次报名报考时需重新注册并进行现场审核。

6.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包括免考、转考、毕业审核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7.若考生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有变更,可在服务平台首页提交手机号码变更申请且上传身份证反面(印有人像及个人基本信息面),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考区,考区审核通过后完成变更。

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课程免考

1.凡符合青海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课程免考。免考政策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点击查看。考生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待省级终审通过后,考生可在服务平台合格成绩项内查看免考课程是否归入考籍档案,未归入考籍档案的免考课程不得用于毕业申请。

2.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课程。

3.免考英语(二)、英语(专升本)是否影响学位申请,请考生提前咨询主考学校。

(二)省际转考

省际转考要求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点击查看)。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01室,联系电话0971-4123123转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当次转入结束后,考生可在服务平台合格成绩项内查看转入课程成绩是否归入考籍档案,未归入考籍档案的转入课程不得用于毕业申请。

(三)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考生在实践课程所对应的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根据《关于强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职责的指导意见》,考生剩余未合格课程不多于两门(停考专业最后一年过渡期放宽至四门)时,可向主考学校提出选题申请。考生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请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

(四)毕业申请

毕业申请要求详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点击查看)。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学位申请

本科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和申请办法由各主考学校制定,请考生联系主考学校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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