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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年自考变更自考销售管理专业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项目培训管理单位的通知

2012-03-21 10:52:06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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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成教院,各市、县(区)自考办,SMAT项目部福建省办事处:

  我省于2010年6月开始面向社会开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闽教自考[2010]24号)。现根据中国市场学会SMAT项目部《关于成立“SMAT项目部(福建省)办事处”的函》(SMAT[2012]08号)要求,从2012年3月20日起,由SMAT项目部福建省办事处统一管理该项目在福建省的相关业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考试专业证书课程的助学机构由SMAT项目部福建省办事处按规定要求进行认定(注:其中尚未取得在闽助学资格的助学机构应及时向各相关设区市申报)。凡参加本专业考试的人员,专业证书课程一律在指定机构报名,其余课程在各地自学考试报名点报名。SMAT项目部福建办事处应负责对专业的报考指导及与该项目原授权单位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好原授权单位现有在籍考生的遗留问题。

  其它事项仍按闽教自考[2010]2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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