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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司法》复习资料(1)

2006年12月11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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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性质:①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②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③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④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2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特征:①合法性;②营利性;③独立性。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

  3 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①经营范围的限制;②转投资的限制;③发行债券的限制;④作保证人的限制。

  4 构成公司侵权行为应具备的条件:①这种行为须是公司负责人所为;②负责人的行为须是执行职务时实施的;③这种负责人的行为,须具备民法上侵权行为的要件。

  5 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区别:①成立的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②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企业,而公司是法人,这是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③法律性质不同。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在合伙协议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各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具有平等的分享权。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以其持股数分享权利。④转让出资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性质决定了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具有严格的限制,一般而言,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不得转让;而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尽管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和自由程度因公司种类而有所不同。⑤合伙人与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的责任与合伙人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负有限责任。

  6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①责任有限原则;②股权保护原则;③管理科学原则;④交易安全原则;⑤利益分享原则;

  7 中国现行公司法的特色:①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法律原则;②选择两种公司形态;③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④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券发行主体;⑤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之别,而无任意清算、法定清算之分;⑥专章规定法律责任;⑦明显带有转轨时期的烙印。

  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司立法的特点:①公司实践的兴旺与公司立法的失范;②非公有制企业公司立法的探索;③地方性公司立法之突破。

  9 公司设立的原则: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的原则大致有:①自由设立主义;②特许主义;③核准主义;④准则主义。

  10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公司成立是指设立中的公司经发起人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所有设立行为并得到登记主管机关的核准,取得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经营的特定状态。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的全部设立行为。区别:①行为性质不同;②行为的效力不同;③行为主体不同。

  11 公司设立的条件:①符合公司组织体的要求;②股东符合法定人数;③股东出资符合法定更低额。

  12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设立中的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本身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发起人全体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设立中公司执行设立事务。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就是设立中公司执行机关的行为。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执行设立事务,所产生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分两种情况:如设立中的公司成立,由成立后的公司承受,如发起人有过错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司只能在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发起人的责任;二是,如公司不能成立,其责任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有多个时,他们之间则承担连带责任。

  13 公司发起人:也称公司创办人,是指筹划、实施公司设立,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承担设立责任的人。确认发起人的要件:①发起人之间具有共同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②发起人必须有出资行为;③发起人必须是实施设立行为的人;④发起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对公司发起人资格的限制:①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公司发起人;②法人充当发起人时,应当受法人宗旨的限制;③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地限制。

  14 怎样理解公司章程的性质、内容及法律意义?⑴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文件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的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它兼有契约和自治规则双重属性。⑵公司章程的内容就是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它可以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三类。其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也是由法律列举的事项,但这些事项是否记载于章程,可由当事人自定。任意记载事项是指除前两者外,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记入章程,作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的事项。⑶公司章程的法律意义:①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条件;②全面指导公司活动;③向公司成员及当事人表明公司信用;④对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公司按章程所规定的准则从事组织和经营活动。

  15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设立申请人即全体发起人,为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按法律规定事项向登记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登记主管部门依发起人申请和法律规定条件给予核准登记的法律制度。 公司设立登记的意义:①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的更后程序,也是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②具有创设公司的功能;③具有规范公司行为的功能;④国家主管部门通过设立登记收集设立公司信息数据,实现宏观经济调控。

  16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责任:⑴公司成立时,①资本填补责任;②损害赔偿责任;③违约责任;⑵公司不成立时,①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所支付费用承担连带责任;②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

  17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总额。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已经发行的、由股东认购的资本总额。催缴资本:又称未收资本,是股东已经认购但尚未缴纳股款,而公司随时可向股东催缴的那部分资本。公司资本的意义:①公司资本是公司得以成立并运营的物质基础;②公司资本是公司承担其债务责任的基础。

  18 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的原因:①公司的设立目的各不相同,从而使维持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要的具体条件也各不相同;②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公众投资者实际拥有或控制社会财富的数量及形式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其投资能力及形式的不同。

  19 股东以新技术成果入股条件:①属于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②为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③技术成果的出资者对该项技术合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利,保证公司对该项技术的财产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④已经通过国家科委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认定。

  20 资本三原则:是传统公司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并确认的关于公司资本的三项基本原则的统称。它具体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由章程规定的资本总额必须由发起人和认股人全部认足并募足,否则公司即不能成立。资本维持原则:是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资产。资本不变原则:是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不得改变。目前世界上较有影响的公司资本制度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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