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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营养、食品与健康课程有关通知

2008-02-25 10:47: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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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补充说明》(考委办函[2007]46号)文件规定,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报考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可免考5735医学基础总论(8学分)、5737基础化学(6学分)和5739生物化学(四)(6学分)等3门课程,但须补足本专业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不足部分可从自学考试现有相关课程中选考或指定选考课程。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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