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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试卷保管保密守则

2004-06-14 00:00:00   文章来源: 浙江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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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试卷安全,根据国家保密局、教育部对试卷的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一、试卷保管室必须符合省自考委、省公安厅、省保密局三家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试卷保管室必须分成二个区域:试卷保管区、值班生活区,经检查确认合格后使用,每次启用前,须检查灭火器、报警器、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二、试卷保管期间,必须派人昼夜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至少有一人为公安(武警)人员,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值班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做到防火、防水(潮)、防盗,确保试卷万无一失,发现差错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如实登记值班情况,禁止会客、吸烟、饮酒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管室,及时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持电话通讯畅通。
  
  四、试卷启用前,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考前拆封。
  
  五、试卷交接时必须认真履行查验手续,双方须两人签字。
  
  六、试卷保管室与保险柜钥匙必须两人双锁分别保管,试卷保管室开门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相互牵制。
  
  违反以上规则、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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