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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自学考试对计算器使用的有关规定

2014-12-12 09:09:59   文章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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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二)携带计算器的类型限制:不能携带含有手工录入记事信息或者计算机输入记事信息或类似功能的计算器;不能携带按键上印有全部26个英文字母的计算器;不能携带按键上印有汉字边旁部首的计算器。

  (三)对违反规定,违规携带了规定类型以外计算器的考生,按考试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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