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助学简介
自考转移考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移考籍
办理单位:各区(市)县考办
受理时间:以当次自考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教计(1995)118号文件的规定,免考课程审定费每人8元
咨询、投诉电话:各区(市)县考办
2、办理程序
1)、在籍考生于上半年1月15日前,下半年8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区(市)县考办规定为准)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按规定缴纳费用。逾期下次办理。
2)、区(市)县考办审查通过后,打印《四川省自学考试转出考籍档案证明信》交考生,存根考生签字后留存备查。考生凭《证明信》到外省自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省教育考试院每年3月和9月将当次办理转移考籍的考生的考籍档案集中后分别转往外省。
3、前置条件
申请考籍转移者应在转出地具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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