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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点:更惠国待遇

2013年10月15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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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条约与协定使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更惠国待遇条款:

  1、定义: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同样给予缔约方对方。

  2、分类:有条件的更惠国待遇(美式更惠国待遇)

  无条件的更惠国待遇(欧式更惠国待遇):GATT / WTO

  3、更惠国待遇的使用范围

  4、更惠国待遇使用的例外

  (二)国民待遇条款:

  1、定义:指一国给予其他缔约方的公民、船舶、企业的权利和优惠,不应低于本国公民、船舶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优惠(不包括政治权利)。

  2、适用范围 ★(例外)

  (三)互惠待遇条款:指缔约双方根据协议相互给予对方法人或自然人以对等的权利和待遇。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一般不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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