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政治学概论考点:国家权力
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权力。
2、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国家专门的机关3、国家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表现有三方面:
第一,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也就是形成了行使这种权力的专门人——官吏和各种形式的专门机构——国家机关。
第二,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
第三,赋税制度的确立。
4、国家权力的特性第一,强制力的垄断性。
第二,普遍的约束力。国家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主权性。主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力,即在社会各种类型的权力中,国家权力的效用更高;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权力的独立性,即一个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更高权力。
5、国度国家三要素:
(1)居民
(2)领土:领土的构成一般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3)主权国外的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学者,往往从国家主权、领土、居民三个方面来界定国家,故称为“国家三要素”说。这是从国家的表面现象,从政治地理意义上解释国家。它的要害是抹煞国家的阶级实质,掩盖国家的本质和阶级使命,因而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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