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查办
◆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员协助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一般在县以上的党委办公厅(室)内部都设有专门机构,其任务是督促检查并协助办理下列问题:
(1)党政领导机关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种会议的决办事项
(3)文件,电报的拟办,拟复事项
(4)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查办意见,报请领导批示
(5)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
理解:查办立项。
立项既是查办工作的开始,也是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立项内容应包括以下五个要素:
①确定查办的事由;
②明确办理要求;
③指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
④规定完成时限;
⑤提出办结后的反馈要求。
理解:查办的结果与反馈。
(1)肯定的。即反映问题属实,按规定作了处理。
(2)否定的。即反应问题失实,向批示人,当事人说明了情况。
(3)部分肯定,部分否定。
(4)事件的范围有所扩大,即由一个问题涉及一片,或一个人的问题牵涉到同类事,同类人的问题。
查办与催办的区别
性质
查办主要是对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办的事项要经领导批示或授权后才能进行;而催办则是文书部门的一项例行性工作,凡应催办的公文,文书部门应按承办时限的要求主动进行催办。
结果
查办的实质是督促检查,限期落实,是领导机关同官僚主义作风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查办的重点在于查证落实;而催办作为收文办理的一道程序,一般只是限于了解是否已经办理,对如何办理及办理结果是不大过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