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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法律关系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它反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但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但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统治阶级有目的建立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意志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其次,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

  再次,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更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

  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以下三类:

  自然人。基于自然生理规律而出生的人称为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公民,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叫该国的公民。我国《民国通则》还规定了两类特殊的公民(自然人)主体,即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各种机构和组织。包括各种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各企事业组织和各政党及团体。

  国家。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是特殊的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

  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法律关系主体所支配的客观实体。

  行为,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的智力活动记载或思维活动的创造性成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和行为。

  法律事实的分类:

  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法律行为从行为的后果进行划分,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从当事人的认知状态划分,分为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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