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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法律实施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法律实施

  (一)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

  法律的适用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

  其次,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更后,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二)法律执行

  狭义上的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我国行政执法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

  其次,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

  更后,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方面,但不是唯一的特性,另有一部分行政管理活动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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