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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自考精细化工概论(29665)考试大纲(2)

2013年07月25日    来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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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以及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升的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有关概念及规律的主要内容(如定义、定理、定律、表达式、公式、原理、重要结论、方法及特征、特点等),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领会:要求考生能够领悟和理解本课程中有关概念及规律的内涵及外延,理解概念、规律的确切含义,规律的适用条件,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

  简单应用:要求考生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问题进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

  综合应用:要求考生能够面对具体、实际的情境发现问题,并能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合理的解释,,并根据结果得出结论,如分析、计算和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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